他声称自己「先是用刀捅死了凯特,接着把她拖进沟渠里J尸,最后把尸体搬回家用火炉烧剩下了骨头」。
根据卢卡斯的交代,骑警们果然在事发地找到了死者遗物,以及烧剩下的碎骨头。
随着卢卡斯案件持续发酵,布特威尔主动介入,拿着一纸拘票把卢卡斯带到了位于乔治城的特别监狱。
接受媒体采访、接打电话、电视自由、不限量的香烟和奶昔、乘坐飞机去各地警局、给一个又一个案卷进行签名确认……
在一起「橘色袜子案」的案件审理过程中,前来为卢卡斯进行死刑辩护的律师发现了其中的蹊跷。
另一边,两名记者休·埃勒斯沃思(Hugh Aynesworth)和吉姆·亨德森(Jim Henderson)也产生了疑惑。
以1978年的十月期间为例,他行驶了超过11000英里(≈1.7万千米),穿行了十八个州,最终犯下八起凶杀案件。
例如,工作记录、就诊记录、超速罚单、银行交易单,甚至是因为宠物大便所引起的人际冲突等等。
而对于卢卡斯来说,他是一个为了眼前利益就能随口说谎的「讨好型人格」, 哪怕得到的只是一杯草莓味奶昔。
具备公信力的警察部门为其背书,以至于假到离谱的话也会被公众和受害者家庭买账。
当案件的真相被记者和检察官陆续曝出后,警察部门高层为了保护名声,对他们进行了政治攻击和暗中教训。
即使卢卡斯的死刑指控被州长撤回,大部分的「人命官司」依旧算到了他的头上。
亨利·卢卡斯实际犯下过三起谋杀案(分别是卢卡斯的母亲、雇主凯特、女友贝姬)。
其他那危言耸听的「六百多起连环杀人」,都只是他的自我表演,与警方的栽赃嫁祸。
如同美剧《制造杀人犯》中两次入狱的史蒂芬·艾弗里(Steven Avery)。
更关键的,公权力的权威性更容易让他们的错误更不容易被发现,更可能免受责罚。
这也就是为何现代法治社会如此强调司法公正,重视维护犯罪嫌疑人为自己辩护权力的原因。